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粮食最低收购价(内附收购企业、地区和补贴政策)

发布时间:2017-09-23 09:24 文档编号:

门道1

  粮食收购政策有哪些?

  一、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:

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.18/(三等);

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.3/(三等);

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.36/(三等);

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.5/(三等)

  附: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

  实行省份:

  包括河北、河南、山东、江苏、湖北、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;早稻主产区,即江西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五省。中晚稻主产区,即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四川11()

  参与企业:

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,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、中纺、中航工业、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。

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(或单位)

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(或单位)

  二、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

国家将引导各地通过订单收购、加工收购、打造品牌等措施,进一步活跃市场、促进流通。

重点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探索建立包括订单生产、烘干清理、收储加工、质量检测、营销促销和信息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粮食产后服务网络。

  门道2

  粮食补贴政策有哪些?

  一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(30-230/亩)

  二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

  单机补贴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。挤奶机械、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;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、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、大型免耕播种机、大型联合收割机、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;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;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;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。

  三、马铃薯补贴(每亩补贴100)

  四、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

  轮作区(东北冷凉区、北方农牧交错区)补贴标准为150/亩;休耕区补贴为: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,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(含治理费用),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,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。

  五、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

  六、粮棉油高产高效创建

  中央财政按照主产省主要粮食作物(水稻、小麦、玉米)创建县补助600万元、其他作物创建县400万元。项目县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的农户和新型经营组织,在种子、肥料、农药、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,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县政府制定。

  七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(20-40/亩之间)

  八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政策

  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低于300万元。

  九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

  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,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,专业大户、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。

  十、大宗油料生产基地,中央财政补助1200/亩。

  十一、粮改饲政策

  目前每个粮改饲试点县中央财政补助1000-1500万元,政府会组织县里的养殖场和合作社进行申报。补贴标准一般是50-200/亩左右。